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前民進黨發言人徐佳青爆料前總統陳水扁收受營造業者幾十億政治獻金案,由於事後徐佳青表示,她只是聊天時面試介紹聽聞,也不知當時說這件事的營造老闆是誰,她說在美國演講是用台語說扁獻金「將近10億」,是媒體對台語翻譯錯誤才變成幾十億,特偵組昨以查無犯罪事證簽結。

另特偵組傳喚多名扁昔日幕僚,證明扁確曾多次贊助民進黨參選人,每人至少100萬贊助款,疑有違反政治獻金法,因已超過3年裁處權時效,無法再追究。

特偵組依據先前扁案中,吳淑珍陳報企業家捐款部分,有趙藤新竹英文家教行情雄、林榮三、林堉璘3名營建業者,但僅趙承認有給過扁競選立委及台北市長時200或300萬政治獻金,總統大選只給過500萬。其餘林榮三等人均否認給扁錢。

爆料者徐佳青稱,她只是聽聞,記得是在2002至2006年擔任台北市議員期間,前往某大會的公開場合致意,與一些大老闆坐在會場時,身旁某位營造業老闆私下與她聊天所述,但她不認識這位大老闆,亦未交換名片或確認身分,至於媒體報導她說阿扁收了幾十億,係對台語的翻譯錯誤,她演講是用台語說將近10億。

據前總統府參議郭文彬證稱,他曾受總統府辦公室主任馬永成之託,轉交現金贊助民進黨公職人員參選人,印象中共有約6次。通常是馬主任告知陳總統對於該次選舉贊助金額的原則。

郭說,扁贊助北一對一美語家教高市議員、立委每人至少100萬,2004年立委選舉時,記得每人是150萬,縣長是200萬或300萬,另外陳菊市長部分由他經手一次是1000萬,印象中大部分他去送錢的參選人都有拿贊助款,只有少數人沒有收,收受贊助款的參選人,並沒有開立政治獻金法的收據。

特偵組調查,自2004年公布政治獻金法,至2008年扁卸任總統止,共有第六屆、第七屆立委選舉、嘉義市立委補選、縣市長選舉、直轄市長及議員選舉,總計民進黨共有176名參選人,經向監察院查詢,176人均已全數申請設立政治獻金專戶,並沒有違反政治獻金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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