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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8日電)台南鐵路東移開發案環評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應尊重環評委員專業,因此判居民敗訴;代表居民的律師詹順貴則說,以「應尊重」一句話做出判決,非常不負責任。 攸關台南市鐵路東移地下化工程能否施工的環境影響評估,因涉及鐵路地下化施工需要徵收居民土地,導致以蘇俊文為首等49名居民,主張環評結果違法,控告環保署。 今天上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南鐵居民敗訴,由環保署獲得勝訴,全案可上訴。院方也提出「程序不合」及「實體無理由」2大部分說明判決理由。 院方指出,原告蘇俊文等30人,曾經參與民國101年9月6日的「反對台南地下鐵路東移計畫書」,早知原處分及2件環差分析報告,卻遲至11月5日提起訴願,已超過30天的法定救濟期間,認為於法不合,裁定駁回。 另外,原告王閃等19人主張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於法無據,且應尊重環評委員的專業判斷,因此判決駁回。 代表居民的律師詹順貴強調,法官應針對被徵收戶的心理、生活及社會影響加以評估,卻用「應尊重」環評委員一句話做出判決,因此認為判決結果相當不負責任。 他強調,收到判決書後會再與居民溝通,絕對提起上訴。10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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